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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888 發表於 2005-12-9 08:45

草案通過 四百專利師不失業

草案通過 四百專利師不失業 2005/12/8工商時報【呂雪彗/台北報導】

為保護相關產業發展,建構智慧財產權優質環境,行政院昨天決定將專利師納入專業體系。為避免新法實施後衝擊現有專利代理人生存,考試院終於點頭,同意具一定資格條件者,申請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可免試,此一重大突破可望保住近四百名從事專利代理人業務專利師的飯碗。

行政院為將加強智財權保護,加速建立創新環境,院會昨天通過專利師法草案,強化專利師管理,並建立證照制度,以加強保護專利申請人權益。

其中最重大突破是,這次修法兼顧新法施行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的工作權,具有下列三項資格條件者,可申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專利師考試全部科目免試。

一、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技師、律師或會計師考試及格的人,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及執業三年以上者;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的特種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轉任公務人員,擔任專利實體審查工作二年以上,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執業三年以上;

三、經專利專責機關聘用為專任專利審查委員,實際擔任專利實體審查工作二年以上,且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執業五年以上者。

[[i] 本帖最後由 夕陽武士 於 2005-12-9 03:53 PM 編輯 [/i]]

abcdz 發表於 2006-10-22 18:04

做好份內工作
保持赤子之心
人生無永遠的高潮
也不會永遠的低潮
擦乾淚再出發
:angel:

ericlai101 發表於 2009-10-28 14:48

法案通過後
剩下我們這些可憐的人
面對這麼多科目考試
真是苦阿
不過話說回來還是要拼啦

ty12 發表於 2010-2-18 12:49

很不錯的參考資料,可以因此省下很多時間,謝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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