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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天地新版規

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7-18 15:35 編輯

1.不得惡意灌水,違者積分 -5 分重者刪帖外加禁言三日


2.不要重複開相同主題或同一帖內連續發表,違者經驗值 -5 分且禁言七日


3.請勿刻意挑起筆戰漫罵,禁止人身攻擊違者禁言七日


4.不要打廣告,違者經驗值 -5 分並直接禁言二週處分,情節重大者永久禁訪


5.未依發文格式發表文章,違者經驗值 -5 分並刪帖處份


6.請勿發表與版區無關之主題,違者刪帖及經驗值 -5 分外加送警告一次


7.請勿濫用 [公告] 標籤,發布主題請使用正確之分類標籤,違者經驗值 -5 分


8.請勿使用注音文及火星文,違者帖內1個注音扣 -1 分.5個字以上注音經驗值 -5 分並且加警告一次


9.請勿複製他人的回覆,違者經驗值 -5 分並加警告一次(集滿三支系統自動禁言)


10.發表發問帖請加註個人感想經歷,且須回覆對他人的回覆至少一次(三日內),否則將視為灌水帖,違者經驗值 - 5分


11.請勿擅用標題前方之標籤圖示,違者經驗值 -5 分


12.嚴格禁止盜連文章,違者 -5 分並加警告一次


13.如文章為轉貼須附上資料來源,違反者直接刪文處理

§98年06月11日前文章不在本版規限制

◎管理團隊有權修改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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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6-21 17:35 編輯

盜連文及廣告文判定說明

盜連文章的判定

A.文章或圖片有卡國以外的論壇名稱或網站,視為盜連行為直接禁言三日處分。
B.如連結至個人部份落,但文章內並無標示同步分享於卡提諾王國視為盜連行為,違者刪帖加警告一支,情節重者禁言三日處分。

廣告文判定

1.個人部落格[個人空間]之情況的判定

A.經個人部落格[個人空間]連結至其他論壇或網站等。
B.個人部落格[個人空間]中的文章[圖片]有商業行為。
皆為廣告文,一律扣經驗值 -5 分並禁言兩週處分。

2.論壇個人資料中有其他商業行為連結,亦同視為廣告行為

 管理團隊會先以短訊通知,先禁言三日並限期一日內修正。
 第一次處份後,仍未改善者將處永久禁訪處份。

3.主題文章或回覆文章中

A.文章內容中,有其他商業網站連結
B.須經註冊才能瀏覽資訊之行為
C.分享檔案中或檔案密碼有其他網站名稱或網址
D.有利用他人圖利自己之行為
違反者經驗值 -5 分並禁言兩週處份。
情節重大者,將永久禁訪處份。
本帖最後由 yanjw2000 於 2009-9-13 16:58 編輯

統一採用以下格式,未採用者將予刪除
  1. 店名:
  2. 營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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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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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店家介紹方面請詳細,過於簡略者將刪除
地址方面嚴禁只寫路名,或是寫X處附近

§若要引用自部落格,煩請在原部落格文章中加註
同步分享卡提諾美味推薦處
否則將視作盜連文章將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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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30,+  30分好文值(等於總積分三分)
愛心  50,+  50分好文值
愛心  70,+  70分好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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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 150,+150分好文值,列入精華2
愛心 200,+200分好文值,列入精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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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70,+  70分活動參與
回覆 100,+100分活動參與,列入精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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