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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小孩在想什麼???
腦子壞了嗎???
沒事幹麼要去找麻煩啊...

本帖最後由 cowboy 於 2009-10-23 04:46 編輯

我看哪天有人威脅你或是有人要強姦你朋友或家人,你出手這算傷害罪嗎?
粗體算!斜體看你出手情況。
這叫做正當防衛,要打官司你這種論調太偏執了~!!
有人威脅你或恐嚇你,對方犯了恐嚇罪,此時只能報警處理,任何人都不能出手,只要一出手,就是傷害罪,正當防衛是在對方有作出危害你人身安全時才能適用,而且根據你的反擊法官還會評估適當或過當,過當也是要負刑責的...

舉例來說,如果對方倒地你還繼續追擊就可能形成過度防衛,而且法官會根據你補刀的次數與刀的鋒利程度來判定你有沒有殺人意圖...
(小常識:在美國,別人傷害你,你因為一時憤怒或害怕而失去理智殺了對方,這是可能判無罪的,但你必須說服陪審團你是真的失去理智,暫時失去行為能力,至於台灣,好像還沒聽過殺死人被判正當防衛無罪的。)


他的論調正確而且成熟,衝動帶給你只有一時的爽字,其他的什麼也沒剩,那個撞人的計程車司機不是如此嗎?

要出手,就必許了解你出手的風險有哪些,你的心智夠成熟去面對那些後果嗎?

今天如果有員警經過,你被依傷害罪起訴,你、你的家人,作何感想?
還會認為當初的衝動值得嗎?
今天如果對方同夥有槍械,你被擊斃,你、你的家人,作何感想?
還會認為當初的衝動值得嗎?
今天如果對方倒地不小心撞到頭部,變成植物人,你、你的家人,作何感想?
還會認為當初的衝動值得嗎?

撂狠話是很爽啦,修理白目敗類是很過癮啦...

但...你有做好準備接受可能的各種狀況嗎?

如果否的話,就替自己,還有家人多想想,別再成為那個撞人的司機!

PS:這帖案例並無監視器可還原真相,一切都只是"單方面"的說法,算不算正當防衛,還很難說,畢竟人類總是挑對自己有利的陳述,就好比那計程車司機...
這也是為何調查一定要聽兩方說法,因為人類天性就是會維護自己。

小故事:
有個年輕人,在KTV喝酒被人圍爐受傷,他到警局報案折返時,發現有一群人在店門口聚集,他以為是打他的那批人,於是他加速衝撞報仇....
結果...被撞飛的是陪他一起唱歌的親友,包括他的親妹妹(傷重)...

暴力是一個容易失控並潑及無辜的行為,所以前輩才強調修武首重修心(未到生死關頭不輕易動手)...
一個心智不成熟的小朋友帶把雷射鎗是多麼危險的事.....

但....做到的能有幾人?凡人的觀點大都強調怎麼讓我的槍更猛、更強、更變態...
有幾個能夠反身自省,進而提升自己的心靈層次呢?

TO LZ:對你說打得好的人真的是為你好嗎?

別忘了,要是出事了付出代價的人是你,不是那些支持聲援你的人...
難道要等到事件上新聞了(可能性不高,不過,老天很愛捉弄鐵齒的人。),有些人站出來譴責你不該出手那麼狠時才懊惱嗎?

忠言逆耳、毒藥甜口...聽不聽在你...

畢竟,付出代價的人也絕不會是我....

現在資訊流通那麼迅速、氾濫...有時後幾年前發生的事都會被拿出來鞭...鄉民可是無理性的..

補述:我講的絕對不是理想話,而是事實,不信的可將經過詢問律師或有法律知識的人,十之八九都會跟你說你有違法的嫌疑...而打人容易失控產生意外也是事實...何來理想之說?

關於正當防衛,好像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我說明白點!

並非你受到傷害你才可反擊,而是當對方作出攻擊動作時你就可以發動防禦性攻擊,這裡的情況有很多種,我簡單解說一下:

第一、對手一人,空手。
這時你防禦性攻擊阻斷對方侵攻行動時,如對方已無續攻意圖,你如再攻,就有可能構成過度防衛。

第二、對手一人,武器。
你防禦性攻擊可持續到奪下對方武器,而且無明顯欲致人以死意圖,否則,如果奪下武器(這時優劣條件逆轉)時繼續攻擊,或攻擊時致人於死意圖明顯,將有可能構成過度防衛,或過失殺人。

第三、多人。

這時情況比較複雜,正當防衛的界線也較難拿捏,我會建議用非致命的擊倒技打倒標的物,如果本身非武術人員,那就只能利用手邊看得到的工具或能利用的方法盡量攻擊,直到對手們攻擊行為消失,如果造成死傷,可向法官陳述,當時情況危急,你又非武術人員,所以只能盡量削減對方人數來確保自己安全,這時就只能期待法官有常識+良知了。

坦白說,麻煩事能避免就避免,就算正當防衛到時還要打官司一堆什麼的,別的不說,光是心理壓力與出庭時間的問題就夠心煩了,誠如E所說,當生命受到威脅,當然不能坐以待斃,只能拼命求生存,事後大部分檢查官都能體諒小老百姓的難處的...

至於這個案例,由於沒有影片,實在很難斷定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但光聽陳述,我是判斷LZ有一點衝動,因為情況好像沒到非出手地步,至於實情如何?
外人也很難定論吧!還是只有雙方當事人了解。

再強調一次,正當防衛絕非受傷才行反擊,而是對方有明顯攻擊行為時就可發動,尤其是遇到帶武器的,千萬別貼近跟他(們)理論,請保持若干步的距離,讓你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謹慎並非懦弱,守法並非容許非法!

關於計程車例子,我所強調的是心態,兩件事情雖然表面並不相同,但都是因為一時衝動所犯下的事,
衝動會令人失去理智,我相信你很了解,有時一出手時,人類會被本能的虐殺性所支配,也因此有殺紅了眼這句話產生。

修心的目的就是讓我們冷靜,時時保持理智,我相信在冷靜的狀況下就不容易發生憾事,衝動與喝酒同樣,都容易產生意外,既然我們能夠拒絕酒後開車,那為何不能避免衝動行事呢?

冷靜下的出手與盛怒的攻擊絕對不同,有練過的都知道,盛怒攻擊力道很難拿捏的.....
半生情緣半生夢
半世浮沉半世空
回首來時不歸路
三尺秋水映長虹
打的好
雖然這是不對的
不過現在不曉得為什麼
高中生都不高中生了
有些小孩不教訓
會愈來愈囂張
你教訓他  也算他運氣好
算是教育他路上不認識的
沒事就不要亂惹
你今天不教訓他 以後別人也會教訓他
但是不是打他幾拳就算了?
遇到沒帶槍的 算他有拜過啦
還有你跟他1V.S1算很公平
起碼它有機會勝算
兩方都沒武器
不像今天新聞8打一  有沒有必要= =
我看哪天有人威脅你或是有人要強姦你朋友或家人,你出手這算傷害罪嗎?
算!
這叫做正當防衛,要打官司你這種論調太偏執了~!!
有人威脅你或恐嚇你,對方犯了恐嚇罪,此時只能報警處理,任何人都不能出手,只要一出手 ...
cowboy 發表於 2009-10-22 23:58
C兄~我就欣賞你這種論調~!不愧是我長期的辯論對手~!! 你不站出來我論功都快要生鏽了~!!
但你的論點太偏向於理想化,幾個喝醉酒的小鬼已經貼在你面前要扁你了,你也受到了生命威脅,這時你還想的到打電話給警察我真的服了你了~!
三個人圍住你和你朋友,而你發現你朋友賠罪也躲不開的時候,你難道還有時間打電話嗎? 我看這瞬間你可能已經耳朵貼在地面上而不是手機上了~!!
至於是否適當這件案子看來,我是覺得還蠻適當的,畢竟對方沒被斷手骨腳骨~可見還有留一手,也沒有造成更大的傷害,動機看得出來就是制服一個發酒瘋而導致自己和朋友有生命危險的案子~!! 所以看不出有任何傷害罪的點~!! 必要時店員也可以出面,不是只有攝影機能當證據而已~!!

對方有任何武器的話,那應該是酒瓶酒罐吧~!! 甚至可以說,如果有你所提的槍械,你逃的了嗎? 記住他只是去7-11買個東西而已~!!
而你舉的例子實在不太一樣,開車撞人和他用的方式不同,而且他是已經被對方貼住走不了的狀況下自衛,這怎樣看都是正當防衛,我想用武術自衛這種防禦概念是每個練過的人都會有的正確知識~!! 什麼時候該用可用,都是有正確教受過的,比如女子防身術,那被害女子如果受到貼身威脅時,正當防衛就是類似這樣的案例,如果被少數觀念錯誤的人誤導,會變相為不知何時該用,怎樣用,甚至怕受到無謂的騷擾而不敢用,如果這樣舉例會太廣太飄渺~!!

且可以看出本文作者還有再次於夜市裡遇到類似情形,基於對方沒有任何挑釁動作也沒有做出不理性的行為,可見此人是有正當防衛的判斷能力~!!
怎會造成傷害罪呢?? 無法苟同你們的錯誤觀念以及成熟想法~!! 出手打人就是錯的這句話,要看對時機用~!! 不是適用於任何時機的~!!

地球快被淹滅了~
本帖最後由 kasw 於 2009-10-23 01:48 編輯
如果只是一時衝動,且當下都已想過,就應該低調,不應po上網
當時情形及事後有無悔意是法官大人量刑重要的依據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就算要po也要等到告訴期過了再po會比較好
有可能本來是沒事的,如果..剛好此文被他或他朋 ...
k5d 發表於 2009-10-22 03:24
會PO這篇文章的用意其實只是想要跟大家說  網路上看到的一些知識 再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可以派的上用場....

還有就是打了人以後 我的做法是對是錯....   


我承認我打了人不對  但對方當時的口氣跟態度... 我不打都不行.... 如果今天對方真的打算提告...  那就只好法庭上見了...

我到時會跟7-11店員調錄影帶 跟 請他做人證...  真的被關 那就~ 認命= ="
其實說真的,出手看時機沒錯,動手也不對,因為練武之人就是要盡量避免動手打人~!!
但我是看到這三位少年已經說要他躺在地上了,這會讓很多人解釋成受到生命危險~!!
是怎樣躺在地上誰知道~!! 而我也說過,我自己的狀況是忙賠罪,只有情緒失控時會動手~!!
但因為他寫了這句要他躺在地上,成為我判斷動手的時機~!!
當然我不是法官~! 那個小朋友法律上贏面大不大~? 我只知道相告沒好事~! 誰都不會贏~!!
但我是他老師我絕對先扁完一頓之後再叫他去登門拜訪賠罪認錯~!!

地球快被淹滅了~
本帖最後由 kasw 於 2009-10-23 02:26 編輯

51# k5d


各位板上的大哥= ="     當天出手就算我不對吧... 大家可以別為了這點小事情而開始互相辯論了...

以後小的在被威脅 我會先被打 在還手...(如果有機會還手的話...)  事後在提告

這樣的做法因該就不會有麻煩了吧= ="

小的文章就先封刪除嚕= ="
其實我想到,攝影機又沒對話,只能看到你扁人阿~!!這你是吃虧吃大了,而且店員也不見有看到你說的狀況和你聽到的~!!實在是吃虧內~!!
以後有這種類似狀況,就盡量避免吧~我高中時代也被壞學生比過中指,我也被推過被圍過,但對方還是沒真的動手的狀況下,我還是忍住,甚至當兵我也被學長出手推過甚至要扁我的感覺,我也沒動手,因為在我腦袋中,這種人早就被我斷手斷腳了,所以我為了不造成太大傷害通常我都能忍則忍~!!

但我還是得強調,我還是會有失控的時候,人的情緒誰知道哪時會失控對吧~~~!!! 我只能說遇到我的運氣比較好拉~!!

地球快被淹滅了~
這種良性的辯論,對習武者是有幫助的
沒有對不對,再好的動機,違法就是違法.
不過動機也是量刑的重要依據,否則法條就不會有幾年以下,幾年以上的彈性 ...
k5d 發表於 2009-10-23 02:40
辯論越看越多 這樣我怕以後我會分不出哪時候該出手哪時候不該出手....
本帖最後由 cowboy 於 2009-10-23 05:33 編輯

別擔心吧,就算對方提告,只要你誠心認錯,又無前科情形下,獲得緩起訴機率很大,而且這種事通常不會鬧大,放寬心吧,以後出手小心點就好,如果不放心,可準備防狼噴霧器,噴了就跑,畢竟時機歹歹,這年頭鬥狠真的容易出事(當兵時,一個同事入伍前鬥狠,連女友的命都沒了!他談到時還眼泛淚光。),把心力放在心愛的情人與摯愛的親人不是件很開心的事嗎?

真的不是被打到才能出手喔,是對方已經揮拳了你就可以防禦...

你也是爸媽生的,你受傷了父母一定很心疼...

K5D所想表達的是,事情既然發生了,就別太高調,不然屆時激怒對方親友對方提告你就會很困擾,他真的是替你著想...

其他網友其實也沒惡意,只是一吐胸中俠義之氣,他們只是比較沒考慮到現實的法律以及意外層面,畢竟大家有時都是很本能的罵幹而已,我也會啊!只是我罵完幹後會思考,後果有哪些?
我能承受嗎?

回E:

1.事件沒親眼見到,我們的爭執沒意義!

2.台灣不是私刑的國家,真的不可以亂傷人,就算你被攻擊了,你只能防衛,並不能無限上綱允許你把人殺了,或打成重傷,出手的準則很簡單,就是你感覺你受到威脅時,便能出手,而出手的程度必須未刻意致人於死或重傷。

而你的感覺與出手程度的判斷,必須符合社會大眾的共識..比如說,你不能因為對方罵你幹你娘就覺得生命受到危險,因為社會大眾對於幹你娘三字是粗話的表達,不是攻擊的前兆。
如果對手靠近你揮拳了就符合共識,對手的確在攻擊你。

至於程度,你挖眼插心捕刀就是過度防衛的表現,基本上只要你阻止對手的攻擊且對手攻擊沒繼續時就不能再行攻擊,但是實務上情況太多了,很難一一詳述,反正只要你感覺你的生命受到威脅了,你就繼續出手(能避免要害就盡量避免,但實際情況還是要自己判斷,萬一三個人拿著槍,那就只能往要害攻擊了,要致對方於死也無可奈何,因為致命威脅有三個,不到一秒就能KO你,這時就只能希望遇到明辨是非的法官了。),直到你感覺威脅消失,我相信一般人的感覺不會差太遠,要是不幸你的感覺與社會共識差太多,也只能算你倒楣了。

爭端不僅可以交流想法,也可以令自己再次審視自己的心念

投石入池雖然砸中了烏龜,但也引得烏龜遊到池邊讓你欣賞。

誰是烏龜?

哈哈哈...不就是笑得很開心的那個嗎!
半生情緣半生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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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來時不歸路
三尺秋水映長虹
別擔心吧,就算對方提告,只要你誠心認錯,又無前科情形下,獲得緩起訴機率很大,而且這種事通常不會鬧大,放寬心吧,以後出手小心點就好,如果不放心,可準備防狼噴霧器,噴了就跑,畢竟時機歹歹,這年頭鬥狠真的容 ...
cowboy 發表於 2009-10-23 04:59
我是看不到烏龜,也不知王八~!!
沒跟你辯一辯這武版也蠻無聊的~!! 但說實在的拉,你說噴了就跑?? 這麼不負責任實在不太好~@@~你以為你跑的了嗎?
而我與你的論點,不是有沒有價值的問題~!! 而是你的價值觀與我的價值觀都共同存在於這現實~! 甚至可以說,你的論點在某些人看來是種保護壞人的價值觀~!
說好聽是避免爭端與安全的考量,但換個方面想,這社會有太多好人因此而默默的受到欺壓~!! 你自己想想,最近新聞,看妞一眼也要被8個人圍毆~!這看一眼而已喔~!跟本文作者狀況很類似吧~!!誰知道他在這種社會惡性新聞的薰染下,不會認定他將是下一個被拿機車大鎖打的人呢?那個喝醉的年輕人不就座在機車上??~!!

什麼是出拳動機,跟當兵的用槍時機很類似,暴民在外抗爭勸告不聽就像空中鳴槍示警~!光是這條,你對暴民鳴槍??
那是當兵的論點,那以我們習武者的論點呢?你要怎樣建議防身術??如果是防狼噴霧劑那還需要防身術做甚??
你說對方揮拳就可以反擊???那對方如果只是假動作要嚇你勒??其實他是要搭你的肩膀或抓自己的頭髮而已的假動作~或是拍拍你的肩膀等等~!!你就要防禦喔??
我這樣說好了,自衛一詞是你的人身自由受到威脅時,你就可以使用的正當防衛,這如果還要辯論對錯,那我看大家都死一死給這些死高中生幹假的好了~!!
或是說要解釋成女人被插入強姦時再來反擊吧~!!

這社會有權有勢的人太多了,你以為請律師就沒事嗎? 這不就像惡人先告狀,律師就算告贏了,你認為私底下會了事嗎??
就像本文作者說,就算被關,出來了也會要他好看~!!
甚至如果類似這樣的人有背景的,我看不只是反擊而已,問題不會只是單方面的慘而已,所以大家也不用一直說被告會怎樣慘~!!

沒人會想去7-11買個東西順便揍人,我想這點大家都能認同吧~!!
甚至你說到有人拿三把槍對著你,你自己也知道台灣不是動私刑的國家,那還舉例三把槍對著你?? 去7-11又不是去打戰~!!

我始終是認為動手不好,但我更慶幸那位被揍的高中生沒斷手斷腳~!!

地球快被淹滅了~
再一次的請去好好的研究一下甚麼叫"正當防衛"再來說吧.
不要用個人好惡來評斷.
""出來了也會要他好看~!! 嗎??"",有那麼偉大嗎???(疑問句)
有人,別人沒有人嗎?那跟那些所謂"高生"有什麼不一樣嗎??(疑問句)
(假設句) ...
k5d 發表於 2009-10-24 04:38
歡迎探討正當防衛阿~但你說話怎這麼酸溜溜~! 什麼叫還當過兵勒? 什麼叫這麼厲害去當立法委員修法?
你單方面的假設和疑問句,和質疑我本身的看法等等,我都ok~! 不過並非只有你是憲兵退役稍懂法律和練過武術~!!
這是不是你個人的好惡評斷? 我有這樣評斷你? 還是你喜歡這種方式,C和我是武術討論區的老辯論對手了~我看你是還不懂我跟他有過幾場辯論~!!
我們彼此都還有個默契~!! 這應該說是莫名的默契吧~!!這就像股市多空對做一樣,你既然54樓也說沒什麼對錯問題,那何必去封殺我的論點呢~!!
還要求大家文章改一改,我說過的話從來沒改過,講話算話~!!
你說事情為什麼會搞大? 我的假設嗎? 這又是你單方面假設~
且我說Kasw自己說過的話,我想你沒看清楚~
你的假設和C的假設都跟原po一樣嗎? 假設就是當做一種假設來看就好,且我是引述~你可別想歪~!!
23樓他就說一開始那些高中生就貼近20公分近,我這樣論點你就說原po不是這樣論述??那你有看他整段的回應嗎??
再看30樓他說如果真的不幸被關   我出來對方也不會好過...
這些哪是我的假設~
還有要辯論正當防衛我是ok~我不見得會贏拉,但單就這案子,我倒是覺得我研究正當防衛的角度沒錯~!!

地球快被淹滅了~
你可以假設案例,幹嘛拿別人來講
在那幸災樂禍什麼???
我有說要改什麼嗎?我可以明講嗎?
如果事主是你,又如何想?
我有能力封殺你的論點嗎?
再去開個文討論,應該會對原po比較好,聽得懂嗎?
你沒看到我的文全都 ...
k5d 發表於 2009-10-24 05:37
我和你和任何人都可以來此討論,但我相信我絕對沒有幸災樂禍,別亂塞個名堂給我戴高帽~!
我也是站在勸誡的角度探討,請問以你的論點,你是很確定K能聽得懂你說的大道理嗎?
你說話有點改不掉命令式的口吻喔,還不習慣社會潮流還是論壇運作,你希望po文就去po阿~但有沒有人要探討是一回事~!
是我沒再阻止你吧~! 我一直以來都是帶著能聊天能探討就是個緣分的態度再聊~!
何必認為此事會是你一廂情願的認定K是錯的呢? 那如果K是對的你不就很尷尬~?
你怎不問自己,被三個有侵害你生命安全的少年,貼近你20公分近,且恐嚇要你等一下躺在地上~
要問我可以,我的做法應該離不開道歉,道歉不了,正當防衛~
為何我主張正當防衛,因為K沒學過武術,而且他有避開要害攻擊,且那少年無反擊能力後他就住手了~!!
這些點怎樣看都可以看出他是有意識性的防衛能力,且他去7-11的行為看來根本不可能有犯罪動機,就是一個輕鬆去買東西的兩人~!
且愈到三個喝酒醉的少年如此囂張的行為下,你怎不去多多評斷這樣的少年呢? 我倒是認為這樣本末倒置了~

地球快被淹滅了~
還是那句老話,請去瞭解一下什麼是"""正當防衛""""
我是站在原po這邊,你是真懂還是假懂?
有沒有聽過義憤傷害這個訶.
你現在只是在陳述你的論點是對的,
我根本沒有在跟你討論你論點的對錯.
我也沒有討論那幾個小朋 ...
k5d 發表於 2009-10-24 06:05
我看你該去了解一下什麼叫做有意識性的正當防衛,你應該多尊重你的辯論方,而不是用矮化的方式與口吻針鋒相對吧?
你說的義憤傷害之範疇,我想不屬於這案子之中,K並沒有過當防衛的行為,也沒有造成對方重傷或者追擊其他兩位少年的意思,主要是阻止他與朋友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而做出的正當防衛,這不是單純的你我論點對錯,或是要不要討論那三位少年的整段過程而已,正當防衛跟武術沒有關係這說對也對但又不完全正確,正當防衛既然跟拿的武器有關,那武學就是一種加重傷害的評斷範疇,怎會無關~!這是用來判斷此人的攻擊行為與態度的重要依據,且跟我以上論述有關,他有避開要害,且在那少年無法反擊後就無追擊~這在法律上依我的研究,他是屬於正當防衛範疇,且不須負刑事責任~!

最好的解決方法,我相信除了逃避現實之外,還有認識現實~!!
一昧的說K錯了,但我不認為K的正當防衛錯了,且還支持他一定要主張自己是正當防衛的心態~!!
別被錯誤的觀念害了,那下次如果再遇到類似情形,是他的老婆或女友或小孩,請問以你的論點,是不是等另一半和小孩被打了才反擊,甚至來不及了,已經被打到頭破血流暈倒了,連反擊能力都無了才來抱怨晚了一步呢? 像那新聞被8個圍毆的少年,到這時才評斷台灣治安不好等等,法律不公等等~那都為時已晚了~!!

反正我論述到此告一段落,見仁見智~!! 但我可沒主張你說的報復來報復去~!! 我一直主張出手是不對的~!!
但非得必要時,難道你不出手,我相信誰都會有忍不住的時候,那就要多多去在意有意識性的正當防禦概念~也就是別過當防禦而造下了你說的義憤傷害~!!

此議題我懶得解釋了~聽得懂聽不懂都好~!!

地球快被淹滅了~
算了,如果這個討論因為我習慣用語引起E兄的不悅
請你多包涵,我本來就是很機車.
k5d 發表於 2009-10-24 06:59
我和C的默契呢~應該是說,可以雄辯好辯激辯狂辯甚至溫和的辯,也可以機車的辯,這我早就習慣了,偶而閒閒沒事還會跑去大聲公鍛練一下~!!
所以只要不涉及人身攻擊的論點,都是在這默契之中阿~!! 您客氣了~多點這種討論,武版才不會長草阿~!!

地球快被淹滅了~
本帖最後由 cowboy 於 2009-10-24 07:38 編輯

我是看不到烏龜,也不知王八~!!
no idea

沒跟你辯一辯這武版也蠻無聊的~!! 但說實在的拉,你說噴了就跑?? 這麼不負責任實在不太好~@@~你以為你跑的了嗎?

不是以為不以為的問題,而是實際情況百百種,根本無法一一詳述,我所言,都只是一種態度上的建議,並非任何情況的解決方法!
什麼態度?
保護自己的態度!

而我與你的論點,不是有沒有價值的問題~!! 而是你的價值觀與我的價值觀都共同存在於這現實~! 甚至可以說,你的論點在某些人看來是種保護壞人的價值觀~!
是的,都存在,但是誰要怎麼選擇,那是每個人的權力,我們都提供了一種建議,至於怎麼選擇,看個人,而我的論點,根本與保護壞人完全搭不上關係,不知道你的邏輯推論從哪來的?
我的論點很簡單:
現實的法---我們不是奔跑在草原上的野獸,我們接受法的支配與管理。
謹慎的心---我們有親人、愛人、朋友,你受傷了,受刑了,傷心難過的又是誰?所以動手時謹慎點天經地義,我看不出誤點在哪?

說好聽是避免爭端與安全的考量,但換個方面想,這社會有太多好人因此而默默的受到欺壓~!! 你自己想想,最近新聞,看妞一眼也要被8個人圍毆~!這看一眼而已喔~!跟本文作者狀況很類似吧~!!誰知道他在這種社會惡性新聞的薰染下,不會認定他將是下一個被拿機車大鎖打的人呢?那個喝醉的年輕人不就座在機車上??~!!
所以呢?你想表達的是什麼?我們看到那天的情況了嗎?
答案:沒有!
既然沒有,我們憑什麼說LZ出手正當或不正當?
所以我才說,我們的爭執沒意義,等看到影帶再討論是否出手時機恰當。
光憑單方面陳述就判定是非,斷事是這樣斷的嗎?
你的智慧在哪?
你孩子哭哭啼啼回來跟你說他被欺負了,你就氣呼呼找對方理論,這樣對嗎?
先了解事實,再來斷定是非才是智者風範,單憑一面之詞就義憤填膺指責路人甲乙,你跟衝動的暴民有何不同,那以後斷案光聽單方說法就好,
何必講證據,何必調影帶?
影片拿來再來討論出手是否正當吧,否則一切都是泡沫!


什麼是出拳動機,跟當兵的用槍時機很類似,暴民在外抗爭勸告不聽就像空中鳴槍示警~!光是這條,你對暴民鳴槍??
那是當兵的論點,那以我們習武者的論點呢?你要怎樣建議防身術??如果是防狼噴霧劑那還需要防身術做甚??

沒人說一定需要防狼噴霧劑,也沒人說一定需要防身術!
為什麼一個簡單的建議與舉例就變成必須遵守的規則呢?
我為什麼一定要防狼噴霧劑,我不可以用棒球時的八八罐嚇他嗎?
為什麼一定要防身術,我不可以用腳直接踹他下體嗎?
現實的狀況百百種,我們怎麼可能一一舉例解答,為什麼你要拘泥在我說的話呢?
為什麼你不能了解我真正要表達的意思呢?

我表達的意思很簡單,在最安全的情況下,在法律的範圍內,利用自己手邊的工具與能夠辦到的方法去避免危險,如果情況危急,那麼保命為先,法律問題先拋在腦後,而最重要一點,就是盡可能保持冷靜,因為冷靜不僅可以幫助你思考更容易想出方法,也能避免暴走誤傷無辜...就是這樣而已。

你說對方揮拳就可以反擊???那對方如果只是假動作要嚇你勒??其實他是要搭你的肩膀或抓自己的頭髮而已的假動作~或是拍拍你的肩膀等等~!!你就要防禦喔??

你沒看到我的說明嗎?
你要自己判斷,並且那判斷合乎社會共識,沒什麼絕對的,不同法官標準都會有差異,而當下你只能憑自己判斷,這就是台灣法律的現實,沒什麼好爭辯的,
如果被判過當定讞就是過當,你再靠背靠母也沒人鳥你,這就是這個社會的現實,不是你說了算,也不是我說了算,而是法官說了算!
你跟我吵也沒用,不然你就毀滅人類世界,自己制定法律!

我這樣說好了,自衛一詞是你的人身自由受到威脅時,你就可以使用的正當防衛,
安全,自由?安全比較貼切吧!

這如果還要辯論對錯,那我看大家都死一死給這些死高中生幹假的好了~!!
或是說要解釋成女人被插入強姦時再來反擊吧~!!

會說出這句話表示你根本沒搞懂我所言的,我建議你找個有法律知識的人談談吧!
因為我說的你聽不懂!
我根本沒說女人被插入強姦時再來反擊吧~!!
你從哪推論到這點,我真是被你打敗了。
我的中文有那麼詞不達意嗎?
反擊是在對方作出威脅性舉動時就可發動,為什麼那麼難懂呢?

很難懂嗎?

一個人走在路上,對一個女生淫笑,並說:小姐,我要搞死妳。

注意!他只有說,沒靠近,也沒動作,這時你可以拔腿跑,可以報警,但是就是不能打他,因為他沒行動,他只算言語性騷擾。

而當他像你靠近,並做出一些動作時,不用等他插入,就可以進行反擊,這時是屬於正當防衛的論點相信正常的檢察官法官都能同意。

好累喔,不想打了,其實我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不懂的就是不懂,不懂也不會少塊肉!



這社會有權有勢的人太多了,你以為請律師就沒事嗎? 這不就像惡人先告狀,律師就算告贏了,你認為私底下會了事嗎??
就像本文作者說,就算被關,出來了也會要他好看~!!
甚至如果類似這樣的人有背景的,我看不只是反擊而已,問題不會只是單方面的慘而已,所以大家也不用一直說被告會怎樣慘~!!

完全不懂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我們把可能性告訴對方,對方能承受就承受,不能自然會做修正,為什麼不能說被告會怎樣慘?
告訴別人被火燒會很痛有問題嗎?
別人不在乎自然不會理會,我們只是好心提醒,說不定對方需要阿..
至於情況會怎麼發展,關我屁事阿,誰管他有沒有報復,他要報復是他家的事,到時被關、被挑斷手筋、女友離開他、他被社會歧視是他家的事,
他要那樣的人生我們又能怎樣呢?

慘是誰慘?你要一直慘下去嗎?

重點到底是什麼?

我說的重點很簡單,衝動,是要付出代價的,至於本件案例衝動與否,出手正當適當與否,給我影片我才能評論阿!

對一個都沒見到的事件有什麼好爭論的?

沒人會想去7-11買個東西順便揍人,我想這點大家都能認同吧~!!
甚至你說到有人拿三把槍對著你,你自己也知道台灣不是動私刑的國家,那還舉例三把槍對著你?? 去7-11又不是去打戰~!!

怎麼不舉例,就真的可能遇到阿,有錯嗎?為什麼一定要7-11?
我只是把正當防衛可能情況簡單述說,關7-11什麼事?

你的點到底是什麼?

再次強調,我的點很簡單,就是建議網友AB...不要那麼衝動,並且簡單說明正當防衛的適用情況.....
就這樣而已。

而K5D是建議LZ不要太高調,因為對方親友看到可能提出告訴,這樣對LZ沒好處,就算最後無罪,但也浪費了時間金錢以及背負心理壓力。

我不明白這有什麼好爭執的?怎麼看都合情合理.

而接不接受看LZ阿,誰能替LZ揮灑人生的彩圖呢?只有他自己\_/!

到底再爭什麼阿?
哈哈哈.....

那我到底在打什麼?

其實我也不清楚!

恩...

重點是什麼勒?其實沒重點!

話說,要小孩劈木材的好瞎喔!

話說,我的派大星說要撂人打他同學,我跟他說不可以,因為到最後倒楣的還是自己,希望他有聽進去。

誰沒白目過?誰沒荒唐過?如果自己小孩被傷了多少都會心疼吧!
能勸就勸,不能勸他就必須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行為付出代價。

沒什麼好生氣的,沒什麼好憤怒的,我們沒有比別人高尚。

誰是完美呢?

白目又怎樣?嗆人又怎樣?

我也嗆過人,現在回想起來好傻、好好笑,

其實人類之所以容易義憤填膺,那是因為他們自以為比他們鄙視的對象優秀、善良、完美。

然而真的是如此嗎?

闖紅燈、下載自拍或被偷拍的少女、外遇、性騷擾、虐待動物昆蟲、咒罵父母、中傷親友、咀嚼動物屍骸、大量撲殺生命、挪用公款、說謊、
貪小便宜、陽奉陰違等等

人最可悲之處就是無法接受自己與他所鄙視者並無不同。

陳進興,我當然不爽他阿,我最討厭欺負女生的人,女生是要放在手心上呵護的,
但我清楚,我與陳進興並無不同,我們都是靠殺戮與掠奪來滿足慾望與維繫生存,
唯一的差別是,他違反人類所訂規則太大了,因此被KO。

陳進興罪大惡極?

哈哈哈,那我也算十惡不赦吧!

抱歉,嘮叨一堆,見諒呢!

閃!
半生情緣半生夢
半世浮沉半世空
回首來時不歸路
三尺秋水映長虹
本帖最後由 cowboy 於 2009-10-24 07:50 編輯

大家都那麼早起床阿?
我可是整晚沒睡阿,
有沒有幫助睡眠的功法?
我最近睡眠都調不回來,每次過晚上11點就睡不太著,生氣!

聊天嘛...不用太認真.....

隨便說說、隨便應應...一切恩仇隔日雲煙散!

K5D:

我方法比你高明多了,我用猛虎落地式(請參考亂馬1/2)逼退危險。
半生情緣半生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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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來時不歸路
三尺秋水映長虹
本帖最後由 kasw 於 2009-10-24 16:16 編輯

看到上面的辯論..... 小的我會改進不隨便動手...

但是不變的是 當我感覺有受傷的危險的時候 我還是會先出手....
cowboy(靠背椅)兄,我就問你阿~!
如以你的論點,如果一個色狼在那邊對那女言詞性騷擾,結果那女的賞他一巴掌,那不就變成你說的不能先動手,因為他只有言詞性騷擾,只能找警察和法官或是調閱錄影帶,我能說的就是這種狀況,此時只要這女的檢舉,大家都會比較偏向女方~!

而7-11的這件案子,你卻沒把"喝醉酒"這三個字列入考量,這是一個正常人都可以輕鬆判斷出來的狀況,此三少年已經喝醉的狀況下,很難再用你所謂的正常人的判斷來做考量~!!加上我以上的論點,是比較合乎常理的正當防衛,而防衛過當通常是有重傷害或致死的狀況,以K所述的狀況,他並沒有加重傷害的部分,而且是有意識性的正當防衛,這些論點你都要列入考量~!!

也就是說防衛過當是有罪的,但法官也會依照當時狀況來減輕量刑,因為這還是屬於防衛的範疇,不是屬於傷害罪的範疇~!! 而你的論點太偏向於過當防衛而偏離的焦點,先出手後出手不代表能完全的判斷對錯,你也懂只要生命安全與自由受到威脅與恐嚇,你自然可以主張正當防衛,重點在於意識性~!

結論在於K如果堅持主張他是正當防衛的話,在法律上我們是不能否認他的權益的,更何況他有可能提出證人和影片的狀況下,這都是他的權益,記然他主張也堅持,這就要列入考量~!!
至於大家都不是當事人的狀況下,我們能給的就是觀念的探討與主張建議,讓K與大家有個更清楚的方向去執行我們所熟知的防身術~!!

地球快被淹滅了~
大家都那麼早起床阿?
我可是整晚沒睡阿,
有沒有幫助睡眠的功法?
我最近睡眠都調不回來,每次過晚上11點就睡不太著,生氣!

聊天嘛...不用太認真.....

隨便說說、隨便應應...一切恩仇隔日雲煙散!

K5D:

我方 ...
cowboy 發表於 2009-10-24 07:47
睡不著問題很多阿,你是要用哪種方式調養,最常見的就是壓力大和過的太爽兩種,不知你是哪一種,要對症下藥,不然也不知道怎樣給你建議~!!

地球快被淹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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